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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大可文章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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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城市的乌托邦

已更新:2022年3月21日



上海淮海路夜色



城市照明经历了四个阶段:汽灯时代、电灯时代、霓虹灯时代和全景照明时代[ 汽灯、电灯和霓虹灯均属于单体照明或区域照明,跟全景式照明截然不同。但全景照明吸纳了所有现成的照明技术,包括电灯和霓虹灯在内。]。照明技术正在全力开拓着自己的战地。它所征服的空间日益广阔。然而,为什么都市社会需要照亮?它究竟要照亮什么?它又是如何被照亮的?在全景照明时代,这些问题正在变得日益尖锐起来。


城市公共空间的照明,起源于路灯。它是对夜间道路行走的一种技术支持。在乡村的田野里行走,行灯成为人的唯一伴侣。黯淡的火焰在灯笼里瑟缩,只能照亮身体前端的咫尺范围。风雨是行灯的死敌,它使夜间行走成为最危险的举止。行灯的火焰甚至时常会点燃罩纸(布),形成灯具自燃的可笑喜剧。煤汽灯的涌现改变了这一尴尬状态。它排成长长的阵列,像蛇那样向前延伸,照耀着作为第一公共空间的道路,成为近代市民行进的路标,并为我们构筑起一种难以言喻的现代性希望。


这种照明后来才进入商业作业的第二公共空间,用以照亮难以计数的物品及其购买者,也照亮了钱币上的数字和图案。嘈杂的市场(商铺、银行和股票交易所)明亮起来,购物、赢利、晚餐、跳舞、约会、无所事事的逛街和橱窗购物(Window shopping),所有这些行为都被人工光线所描绘,变得怪诞起来。在现代城市的黎明,这种被蓄意照亮的市场,就是人为自身建造的世俗天堂。


源于市场的照明,最初是功能性的,但它仅仅是照亮而已,也就是照亮他者(他人和他物),其间并未指涉任何其他要素。但早期世界博览会的伟大发明,改变了城市跟照明的单一关系。它不仅要照亮街区的居民,也要照亮建筑群落乃至整座城市,藉此为圣诞节、狂欢节、国庆节和劳动节等庆典效力。城市在转瞬即逝的焰火之外,还要指望一种更为恒久的光线,覆盖大地上所有人群及其建筑物。它是对上帝之手的临摹,把广阔而博大的光线,投放到大地的世界体系之中。


即便是在最贫困艰辛的年代,本土政治庆典都渴望改写黑夜的定义。在殖民地遗留的高层建筑四周,普通白炽灯被不厌其烦地串联起来,为各种筑体(楼宇、高墙、桥梁、街道和牌楼)勾勒出一道细弱的光边。这些大大小小的混凝土事物,不屈地矗立于茫茫黑夜,向人民昭示着孤立主义的国家信念。


外滩照明体系(摄影:朱大可)



仅就照明技术史而言,我们经历了从日光年代(毛时代的太阳体系)向月光年代(邓时代的月亮体系)的重大转型。[在邓小平主政的1980时代,最流行的歌曲是“月亮代表我的心”、“十五的月亮”、“月亮走我也走”和“半个月亮爬上来”等等,这是月亮话语主宰中国政治意象的标志。1998年,也就是香港回归中国大陆后的第二年,盛世气息弥漫整个中国,上海率先启动了外滩西岸的灯光照明体系。它是一个展览自身魅力的国家橱窗,构筑着权力美学的宏大展品。杭州和宁波老外滩等地也尾随其后,探求城市照明叙事的独立语法。在西湖的民族主义山水美学和外滩的殖民主义美学之间,出现了宏观互补的格局。这就是长江三角洲的共同气质,它要利用黑暗修改城市的缺陷性容貌。


这种夜景泛光照明体系,完全不同于市场消费主义操纵的霓虹灯光阵。霓虹灯是单个物品(商品、品牌或商业机构)的自我叫喊,它是喧闹而无序的,却充满了生机和活力,成为市场自由主义的象征,但外滩照明体系属于总体性权力,它是一种预谋和精心编制的宏大光线叙事,藉此表述国家(区域)的强大权能。这个利用了多重技法的光织体,包含直接照明(路灯照明、轮廓照明、点光源照明等)和间接照明(泛光照明、背投光照明、内透光照明等)的复杂元素,据此描绘着上海夜间的政治容貌。即便在电力严重匮乏的盛夏,它仍然坚守着盛大光明的造型,通宵达旦地陈述国家主义的市场真理。


外省游客被灯火景观吸引,向外滩涌去



上海外滩的语义是殖民时代的产物,它的言说主体是高度“他者”化的,其间隐含着海上征服者登陆滩头的胜利信念。但此后便内化为一种自我命名和陈述。这变化最初是对历史地名的沿袭,而后却转变成当下的文化暗示,旨在向西方投资者发出盛情邀请,它似乎在说:请放心登陆吧,这是你自己的滩头。另一方面,它也要向内地的人民炫示一种区域成就。它似乎在说,我是对外开放的,我是上(下、去)海(海外、国外、西方世界)的最大港口和通道。


为了捍卫这种意识形态命名,上海外滩3号、12号和18号的主人,跟城市地名管理办公室,发生激烈的商业冲突,由此验证着“外滩”作为“他者”的符号价值。而对于普通的外省人而言,它只是存在于现世的乌托邦,像浮动于黄浦江上的华丽舞台,为卑微的个人生活,点燃了照明修辞学的希望。他们凝视这辽阔的布景,俨然凝视着自己未来的命运。


(注:外滩部分“万国建筑物”门口出现的“外滩×号”招牌,被上海市管理部门确认为“非法设置”,工商管理部门也已经认定,“外滩×号”的招牌不能作为商铺名称使用。而外滩18号德负责人则辩称,该名称的英文“Bund18”是在国家商标总局正式注册的商标,大楼门牌包括公司名片从未使用过“外滩18号”中文字,所以“外滩18号”现在并没有被当作地处中山东一路18号的这幢大楼的名称使用,而仅仅是一个商标而已,不存在市地名办之前指出的“使用非法设置”的违规行为。这一商业争执的背后,隐含着关于外滩命名的巨大商业利益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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